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海南好米品牌管理和宣传推广,提升品牌公信力及影响力,助推海南好米优质优价,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拟委托第三方承担2025年海南好米品牌管理及宣传推广项目,现进行公开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海南好米品牌管理及宣传推广项目。
二、实施时间
2025年4月—11月。
三、项目内容
(一)品牌授权管理。开展企业、基地认定,组织开展海南好米团体标准宣贯与培训,对企业或稻农组织开展绿色、有机种植培训,协助企业申报绿色有机产品,年内提交认定海南好米授权企业累计总量不少于10家;开展一次海南好米基地认证或协助企业申报认证绿色大米、有机大米种植基地不少于5家;对认定授权单位产品抽检;制定并发布海南好米团体标准。
(二)完成品牌包装、展示设计等。设计1套海南好米商标场景效果提供给认定企业,如包装袋、包装写真贴、广告单页等,制作宣传推介PPT和IP形象设计(含IP形象表情包1组、IP形象产品实物成品,玩偶、文具、服饰、环保袋、大型人偶等其中1款)。
(三)线上宣传。在海南鲜品平台、抖音、小红书、快手等媒体上加强海南好米品牌宣传。短视频制作并发布不低于12条,提供海南好米宣传推文不低于12条,邀约三农博主/网红/短视频及直播宣传推广(种植推广、销售推广、推介活动推广),其他平台账号发布内容不低于30条。
(四)线下推广活动。举办海南好米特色主题活动,开展海南好米标准发布、成果展示等系列活动。推进海南好米“进商超”不低于1次和“进食堂、进国企”活动不低于4次。
四、采购预算金额
96.0万元(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结算,最高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五、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提交材料
(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有效证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提供近一年内商业信誉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健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三)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
(四)提供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开展相关工作经验的佐证材料;
(五)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六)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应包含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相关领域工作业绩等。
(七)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评定标准
设置项目评审评分表进行评审:
项目评审评分表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对应分值 | 评分 |
1 | 方案完整度(15分) | 根据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投标人编制的实施方案应包含6项内容:1.目标任务;2.实施具体内容、安排;3.人员配置与任务分工;4.时间进度安排;5.经费支出安排;6.保障措施 | 实施方案中工作内容、目标、工作方法路径的科学性、合理性较高,考虑完整,可行性较高 | 15 | |
实施方案中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较为清晰,但不够详细,考虑不够完整、可行性相对较好的 | 10 |
实施方案中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较为清晰,但不详细,考虑不完整、可行性一般的 | 5 |
实施方案中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不够清晰,考虑不完整、可行性较差的 | 0 |
不提供方案的 | 0 |
2 | 方案可行性(25分) | 对项目预期设想和具体内容安排进行评分 | 方案中内容详实,具体步骤具有可操作性,预期成果完整的,视为优秀 | 20 | |
具体执行内容完整,但是工作构想不完整,缺少目标计划的,设为较好 | 15 |
内容设置缺失、具体执行没有量化体现的,视为方案可行性不可预期 | 8 |
方案未体现具体服务内容的,视为方案过于简单 | 3 |
不提供方案的 | 0 |
对海南好米行业工作背景进行评分(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 联系种植海南好米企业10家以上 | 5 | |
联系种植海南好米企业5家以上 | 3 |
联系种植海南好米企业5家以下 | 1 |
未提供 | 0 |
3 | 人员配置情况(10分) | 对投标单位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评分(提供人员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资料,专职人员提供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兼职人员提供劳务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 | 有海南好米行业相关从业经验的人员每1人得1分,最高不超过4分 | 4 | |
有知识产权资质及相关从业经验的人员,每人得1分,最高不超过2分 | 2 |
有新媒体运营或宣传行业从业经验的人员,每1人得1分,最高得4分 | 4 |
4 | 相关业绩材料(20分) | 对投标单位进行综合硬件条件的打分(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 近三年内(自2022年3月1日起计算)有类似项目业绩的可计10分,每增一项业绩的加5分满分20分 | |
5 | 报价(30分) | 对方案报价进行评分,报价低于或等于经费预算价的,为有效报价;超经费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保留二位小数) | |
总分 | |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5年4月18日至4月23日,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1216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九、签订合同
确定中标单位后,由中标单位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标单位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系人:汤女士,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