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育林村、友好村、民主村、蔬菜村2025年美丽乡村建设“十百千万”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JLS******NTGC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蛟河市育林村、友好村、民主村、蔬菜村2025年美丽乡村建设“十百千万”工程已由******改革局以蛟发改字〔2025〕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4个村共改建农村道路总长度32145米,雨水边沟共计43300米,路灯共计718盏,圆管涵78道、盖板涵11道及村边低矮灌木等农村绿化设施。
2.2、招标范围:
蛟河市育林村、友好村、民主村、蔬菜村2025年美丽乡村建设“十百千万”工程(一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工程施工。
蛟河市育林村、友好村、民主村、蔬菜村2025年美丽乡村建设“十百千万”工程(二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工程施工。
蛟河市育林村、友好村、民主村、蔬菜村2025年美丽乡村建设“十百千万”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和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工程保修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省级一般债券资金,已落实。
2.4、工程建设地点为:
一标:黄松甸镇育林村、新站镇蔬菜村。
二标:前进乡民主村、白石山镇友好村
2.5、计划工期:2025年08月15日-2025年10月30日 共计:76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
1 | JLS******NTGC****** | 蛟河市育林村、友好村、民主村、蔬菜村2025年美丽乡村建设“十百千万”工程一标 | ******.47 |
2 | JLS******NTGC****** | 蛟河市育林村、友好村、民主村、蔬菜村2025年美丽乡村建设“十百千万”工程二标 | ******.81 |
3 | JLS******NTGC****** | 蛟河市育林村、友好村、民主村、蔬菜村2025年美丽乡村建设“十百千万”工程工程监理 | 419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监理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3施工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监理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7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8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的通知》【吉建招(2017)6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要求。
3.9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0日8:30起至2025年07月16日16:00前,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EpointSSO/memberLogi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办理。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EpointSSO/memberLogin) 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7月31日9时00分,投标文件在(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EpointSSO/memberLogin)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3、(1) 投标人可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可使用网银、柜台转账等形式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
(3)依据《关于开展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数联[2024]5号)及《吉林市招标投标领域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吉市政数联发[2024]2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也可以使用“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具体见招标文件。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服务中心
地址:蛟河市蛟河大街19-6号
联系人:温志军
联系电话:0432-******
******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伟峰东第9号楼309室
联系人:刘雷
联系电话:******(办公)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农村局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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