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明海大道(北环东路-镇海大道)工程、兴海南路(聚兴路-东河)工程,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治安监控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宁波市明海大道(北环东路-镇海大道)工程南起北环东路,北至镇海大道,全长约2.4千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52米,规划双向八车道规模,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河坎工程、绿化工程以及交通、照明、公交、环卫、监控等附属设施;电力、通信、燃气等配套管线同步实施。兴海南路(聚兴路-东河)工程南起东河,北至聚兴路,全长约30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44米,规划双向六车道规模,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以及交通、照明、公交、环卫、监控等附属设施;电力、通信、燃气等配套管线同步实施。
2.2建设地点:宁波市明海大道(北环东路-镇海大道)工程位于镇海区和高******街道,南起东河,北至聚兴路。
2.3招标控制价:******元(其中明海大道******元,兴海南路135444元)。
2.4招标范围:宁波市明海大道(北环东路-镇海大道)工程、兴海南路(聚兴路-东河)工程治安监控采购及安装施工专业承包(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施工总工期:满足总体进度需要。
2.6质量要求: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安全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该标段重新招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0日9:00时至2025年7月16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4.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30日9时30分。
5.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5.3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4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5.5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5.6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detail?articleId=224、******/detail?articleId=295)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
6. 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25000元。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15 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7.公告发布的媒介
************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u3000u3000址:宁波高新区九五商务大厦A座11楼事业四部
联 系 人:岳旷怡、毛军华、房科红
电u3000u3000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