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询比采购(公开竞标)方式采购水泥,计划使用贵阳抽水蓄能电站GYXN/C1标工程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1、项目概况:贵阳抽水蓄能电站GYXN/C1标工程、公路及交通洞的承建,包含公路工程(进场公路、上下水库连接1#、2#、3#公路、上下水库连接交通洞1.6km、一级取水泵站公路、取水泵站兼明渠检修公路(含0.488km交通洞)、三级取水泵站公路)、供水工程、下水库二期渣场及表土堆积场治理工程。
2、采购范围:水泥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水泥 | P.O 42.5(散装) | 吨 | 60000 | 散装 |
注:以上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根据施工图纸确定的订单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竞标材料规格型号、品种、供货数量及地点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报价
4.1综合单价:包括货物生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包装费、保险费、运杂费、过桥费、卸车费以及其他运抵需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
4.2综合单价计算公式:综合交货单价(A)=基准价(B)+固定费用(C);
4.2.1响应基准价(B):2025年5月8日《水泥网》(******/)公布的“金久”水泥价格为基准价,以P.O42.5(散装)水泥560元/吨为基准价填报。
4.2.2固定费用(C):指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次询比采购文件特点所报的浮动金额(即响应报价时在网价基础上相应增加或减少的一个固定金额),包含运杂费、税金、管理与服务费、利润等,上浮为正值,下浮为负值。合同执行期间,固定费用为中标后双方确定结算单价的基础数据,出现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数量增减、规格型号变化、供应时间调整等情况,该固定费用均不予调整。
4.3供应期基准价规定:供应期内基准价:水泥结算单价均以货到工地当日《水泥网》(******/)第一次公布的“金久”水泥价格为基准价;节假日以节假日前一日网价为结算依据进行结算。
4.4综合单价含货款、税费13%(增值税专票)、运费、卸车费和到交货地点的保险费等货到现场的所有费用(一票制)。
6、交货地点:贵州省修文县贵阳抽水蓄能电站GYXN/C1标项目工地施工现场,或买方指定位置。
7、供货品牌要求:西南水泥、海螺水泥、紫江水泥、金隅冀东水泥、金久水泥。
8、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卖方按照合同约定供货到买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每月5日前到项目部办理上月对账手续,结算周期为每月1日至31日,卖方根据经双方确认的对账单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和提供在项目所在地开具运输费发票复印件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结算货款的90%,剩余10%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30日内无息支付全额质保金。
9、其他:水泥材料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保证连续不间断供应,因乙方供应不及时所造成的产品质量缺陷和人工、设备等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9.1为保证水泥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以及相关行业标准,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9.2乙方必须给甲方施工人员作书面技术交底,注明水泥在现场接收、运送施工、养护等注意事项,并有技术人员定期到场进行指导。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代理商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授权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4、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应商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6、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且具有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8、供应商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成立未满三年的公司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9、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0、不接受联合体,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5月20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询比采购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 元整)
缴款单位名称须与询比采购响应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其询比采购******银行汇款到账时间,确保其在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超过截止时间到账的其询比采购将被拒绝。
询比采购保证金交付方式: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或保函。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26日11: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各供应商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各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进行在线签到,在开启结束前未进行在线签到的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询比流程。(为保证开启环节顺利完成,建议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小时前完成在线签到)。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证书登陆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招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单独计列,各询比采购响应供应商需将招标服务费计入询比采购总报价。招标服务费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若中标候选人未及时支付,则中标通知书不予发放。
招标服务费收取费率及计算方法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二章招标服务收费费率表。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南路501号水电国际企业大厦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851-******
电子邮箱:******
电 话: 0851-******
电子邮箱: ******
******办公室
电 话:0851-******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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