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名 |
招标范围 |
主要工作内容 |
GY1-001 |
皮带输送设备及控制系统采购与安装 |
本工程为南昌港东新港区姚湾作业区综合码头项目堤内陆域配套工程控制系统施工内容:为实现港区工艺设备操作的智能化、数据管理的信息化、信息传输的网络化,达到智能化、数字化港口的作业管理水平,本规格书控制系统的内容包括:皮带输运控制系统、计算机管理系统、皮带机测温系统、高杆灯控制系统采购及安装,还应包括调试、试运行、组织专项验收和人员培训及其它相关技术服务等。 |
2.3交货期/服务期
交货期/服务期4个月。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3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 7月30日。
2.4交货/服务地点
交货/服务地点位于南昌港东新港区姚湾作业区综合码头项目所在地。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应具备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资格、其他要求见附表1~附表6,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或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交易主体登录”,以“其它类型(投标人)”身份到“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类)”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4.2用户类型获取方式及系统操作请参阅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中的《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优化提升交通项目招投标工作效能的******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其他类型(投标人)-交通非自动评审-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操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交通),下载地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有限公司官网和新法制报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
******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富山乡姚湾码头
邮 编: 330029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
******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楼
邮 编:330000
联 系 人:喻成、徐逸、徐茂盛(招标师)、陈新安(招标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客服联系电话:400-998-0000
2025年2月12日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标段 |
财务要求 |
GY1-001 |
无 |
标段 |
业绩要求 |
GY1-001 |
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1日,下同)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400万元的电子系统工程或建筑智能化工程或机电工程项目业绩。 |
标段 |
信誉要求 |
GY1-001 |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水运建筑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1日,下同)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7.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3年度全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按B级对待。) |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GY1-001 |
项目 负责人 |
1 |
(1)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类)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3)至少担任过1个电子系统工程或建筑智能化工程或机电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经原建设单位书面确认,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或变更的)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
技术 负责人 |
1 |
(1)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至少担任过1个电子系统工程或建筑智能化工程或机电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标段 |
其他要求 |
GY1-001 |
无。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1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信息化建设及配套设施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
1.1.2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富山乡姚湾码头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楼 邮 编:330000 联 系 人:喻成、徐逸、徐茂盛(招标师)、陈新安(招标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昌港东新港区姚湾作业区综合码头项目信息化建设及配套设施系统项目 |
1.1.5 |
工程项目名称 |
南昌港东新港区姚湾作业区综合码头项目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1条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1条 |
1.3.1 |
招标范围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2款 |
1.3.2 |
交货期/服务期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3款 |
1.3.3 |
交货/服务地点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4款 |
1.3.4 |
质量标准 |
符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且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1.3.5 |
安全目标 |
严格落实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不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杜绝发生死亡事故。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附表1 (2)财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附表2 (3)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附表3 (4)信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附表4 (5)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附表5 (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一章附表6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2款。 R不接受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
无 |
1.9.1 |
投标预备会 |
R不组织 □组织,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9.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 天前 |
形式:/ |
||
1.9.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公布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供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浏览或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
1.10.1 |
分 包 |
R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的内容:/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1.11.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款要求,且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1.11.4 |
偏差 |
□不允许 R允许 R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重大偏差之外的均视为细微偏差。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及澄清文件。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 |
形式:书面或电子邮件;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公布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供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浏览或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 / 形式:投标人收到后无需回复确认。如投标人不能成功浏览或下载补遗书,可致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咨询。因投标人未及时浏览或下载补遗书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供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浏览或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 / 形式:投标人收到后无需回复确认。如投标人不能成功浏览或下载补遗书,可致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咨询。因投标人未及时浏览或下载补遗书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增加: 开标一览表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 |
3.2.3 |
报价方式 |
R总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报价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单价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R有: 最高投标限价为:******.97 RGY-001标段:¥******.97元; □ 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以招标文件补遗书的形式发布。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否则相关投标将被否决。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R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转账或电汇或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元(¥拾万元整 元)/标段 (1******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获取 ******银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账 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备注:本招标项目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交通工程子系统中的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类)模块采取虚拟子账户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当按照电子保证金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足额转账到达该子账号中,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递交形式: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包括转账和电子保函)均需备注“南昌港东新港区姚湾作业区综合码头项目信息化建设及配套设施系统项目”未按要求汇出或标注不清,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本项目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接受纸质形式的保函。 (3)本项目接受电子保函,采用电子保函的,根据《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赣发改公管规【2021】1092号)和《关于全市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洪政数字[2024]35号)的文件要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南昌市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登陆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网******/,在首页菜单栏进入[电子保函]模块)或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金融服务系统开具电子保函,两者同等有效。 (4)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时,应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开具和提交,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保函的电子版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不要求 |
3.4.3 |
投标保证金的 利息计算原则 |
(1)招标人在发出中标候选人公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 (2)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 (3)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按照第(1******银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并扣除招标人汇款手续费; (4)利息金额计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 (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R有,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同时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1项、第3.5.2项、第3.5.3项、第3.5.4项、第3.5.5项。 |
3.5.1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需提供资料: (1)应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如需)、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 ******银行账户许可地区范围内的投标人,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采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需提供资料: 无。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要求 |
修改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需提供资料: (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附表3时间要求,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 (2)应附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业绩类型、合同金额等主要内容如在合同协议书中不能明确反映,则应另附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
3.5.4 |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 |
需提供资料: 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由投标人自行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彩色扫描件或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中填写进行承诺。 |
3.5.5 |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资历表 |
需提供资料: (1)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如需)以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2)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经原建设单位书面确认,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或变更的)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业绩类型、人员姓名等主要内容如在合同协议书中不能明确反映,则应另附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5)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公章);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如在投标期间,投标人发生改制、重组、分设等情形,其投标人员个人社保缴纳单位未能及时更换至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须提供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的关联证明材料。 (6)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材料不全或所提供材料不能体现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人员资格的要求,则该人员此项资格、资历或业绩不予认可。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人案 |
R不允许 □允许 |
3.7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细化为: 3.7.1投标文件应采用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各模块的要求分别制作相关内容。 (2)签字或盖章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之处,投标人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明确要求加盖单位章之处,投标人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3.7.4因投标人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3.7.5投标文件的制作份数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其所投的每个标段需分别制作生成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3.7.6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投标阶段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JXTF),如中标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6份;中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需与投标时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3.7.7纸质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是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正本应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纸质投标文件应标注页码,且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 |
4.1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
4.1.1投标人必须按本章第3.7款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按交易系统的要求进行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收; 4.1.2未按第4.1.1项要求制作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无法识别,视为无效投标。 |
4.2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电子签收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交易系统将拒绝接收。 因交易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立即通知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同时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便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4.2.2根据本章第4.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4.2.3投标人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
4.3 |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4.3.1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在交易系统中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重新编制和递交。 4.3.2交易系统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递交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按本章第3.4.3项的规定退回。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招标人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本款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 招标人在本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开开标。 第一次开标时,所有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解密。 第二次开标时,所有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解密。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结束后通知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 |
5.2 |
开标程序 |
5.2.1 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投标人代表提前登入交易系统,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 (2)宣布开标纪律; (3)宣布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公证人(如有)等有关工作人员; (4)宣布开标顺序; (5)查询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 (6)检查投标文件递交到达情况。若某标段投标文件到达总份数不能满足投标人至少三个的规定,则该标段不予开标; (7)投标人解密。招标人在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宣布解密的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长(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通知的时间为准)内对所递交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解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因交易中心网络故障除外); (8)招标人解密。招标人按标段顺序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解密; (9)唱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解密情况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10)招标人、监督人、公证人(如有)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1)开标结束。 5.2.2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完成评审前,交易系统的开标评标系统将不进行读取。 5.2.3 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投标人代表提前登入交易系统,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 (2)宣布开标纪律; (3)招标人宣布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投标人未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开标; (4)宣布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公证人(如有)等有关工作人员; (5)宣布开标顺序。 (6)投标人解密。 招标人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宣布解密的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长(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通知的时间为准)内对其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解密; (7)招标人解密。招标人按标段顺序当众解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8)唱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是否超出最高投标限价、解密情况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9)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通过交易中心摇号机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相关参数,现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0)招标人、监督人、公证人(如有)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1)开标结束。 5.2.4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招标人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2)未在开标一览表上填写投标总价。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5.2.5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若投标人认为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窗口”提出疑问,经招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5.2.6由于开标现场解密机与“不见面开标”系统不对接,本项目开标不接受投标人到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到开标现场参与本次开标活动,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5.5 |
“不见面开标”事项 说明 |
新增第5.5款: “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其他类型(投标人)-交通非自动评审-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操作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5.3款),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各投标人的投标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必须能够熟练地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在项目开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和问询,并在互动交流中对内容进行回复(回复时限不超过20分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的,消息视为默认送达投标人,因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申请异议后20分钟内,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4******有限公司,电话:400-998-0000)。 |
6.1.1 |
******委员会的组建 |
******委员会构成:7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7人; 采用异地评审,主会场评审专家3人,分会场评审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2 |
******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
6.3.3 |
评标及补救措施 |
新增第6.3.3项“评标及补救措施”: ******委员会按照本章第6.3.1项的规定在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审工作。如果评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重新组织评审。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有限公司官网和新法制报上发布。 公示期限:3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 补充:(6)中标候选人对安全目标的响应情况。 |
7.4 |
******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R否 |
7.5 |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 |
中标通知书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以中标结果公告的形式发出。 ******有限公司官网和新法制报上发布。 公告期限:3日 公告内容:中标人名称、中标价。 |
7.7.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R要求。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保函或现金保证金。 ******银行级别: ******银行的支行及以上级别。 ******银行账户内(退还时不计利息)。 □不要求 |
8.5.1 |
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南昌县交通运输局 地 ******街道五一路458号 电 话:0791-****** 传 真:0791-****** 邮 编:330200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R是,电子招标投标采用的交易系统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4、5条。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招标人或其指定机构应当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过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招标人按规定进入各级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上述工作的,交易中心视为招标人的指定机构。 |
|
10.2 |
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招标信息更新,以保证能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信息。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招标人的各项通知、文件已通过传真、电话或网上公布的方式通知投标人,即默认为送达,如因电话不通、传真不能接收或未上网查收等原因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10.3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修正: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如招标人认为中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存在不平衡报价,在不改变投标报价的前提下,中标人必须接受招标人对相关部分单价或总额价的修正,并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提交修正后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
|
10.4 |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前,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情况进行查询,若查询结果存在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信誉最低要求的情况,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
|
10.5 |
投标人中标后,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该项费用已含入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支付。 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90%******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库框架协议代理服务费中标费率)计取。
|
|
10.6 |
付款方式: 1、预付款: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以及软件开发等,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预付款总额为签约合同价的25%, 预付款一次性支付。在承包人提交了履约担保,主要管理人员已进场,经监理人检查符合要求后支付预付款。 交货完工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具备运行条件后,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供下列材料后的 28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经发包人审核确定后审定金额的 60%(含合同价 25%预付款且最高不可超过合同签订金额相应比例) 4、质量保证金缴纳及退还:系统设施通过验收后28个工作日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缴纳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总额为剩余3%工程款以及10%的主设备尾款,在质量保证期满时后的28******银行利息。 |
|
农民工工资账户 |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6】33号)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度完成情况及时计量支付工程款,每期工程款计量时,项目建设单位将工程款预算按不低于10%的资金直接转入农民工工资(人工费)专用账户中,专门用于农民工工资发放。同时,按照《关于公布南昌市建立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洪减负办【2018】1号)要求,工程中标价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由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和项目施工企业(中标单位)分别按照中标价(合同价)的1.5%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中标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由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和项目施工企业(中标单位)分别按照中标价(合同价)的1%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单位须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下发的赣人社字【2018】176号文件要求,依法为本单位职工和参加工程项目建设的农民工等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具体以相关文件为准)。 |
条款号 |
内 容 |
||||
1 |
评 标 办 法 |
******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得分高者优先; (3)商务得分高者优先。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2.1.3 |
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形 式 评 审 与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质量标准及安全目标 |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
||||
投标文件备选方案 |
同一投标人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
||||
联合体投标(如有)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
投标报价 |
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偏差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4项规定 |
||||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3项规定 |
||||
交货期/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交货/服务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
安全目标 |
严格落实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不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杜绝发生死亡事故。 |
||||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其他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2.1.1 2.1.3 |
第 二 个 信 封 ︵ 报 价 文 件 ︶ |
形 式 评 审 与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 |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开标一览表 |
开标一览表中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中填报的投标总报价必须一致 |
||||
投标报价 |
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
投标报价唯一性 |
同一投标人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
2.1.2 |
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营业执照、资质或资格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或资格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资质要求”的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财务要求”的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业绩要求”的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信誉要求”的规定 |
||||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求”的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其他要求”的规定 |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20分 技术部分:10分 其他因素: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7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开标现场,从下列两个方法中通过摸球的方式随机抽取一个方法。 方法一: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1-K) K——下浮系数,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从0.5%、1%、1.5%、2%、2.5%、3%中随机抽取。 方法二: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A+评标价平均值×(1-A)]×B A——加权系数,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从0.2、0.25、0.3、0.35、0.4中随机抽取。 B——随机系数,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从0.97、0.98、0.99中随机抽取。 ******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9位小数,小数点后第10位“四舍五入”,示例:0.******9%。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商务部分 |
20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10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8分; (2)每增加担任过1个电子系统工程或建筑智能化工程或机电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加0.5分,最多加1分; (3)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加1分,最多加1分; (3)本项最多得10分。 |
项目业绩 |
10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8分; (2)近五年,投标人每增加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400万元的电子系统工程或建筑智能化工程或机电工程的项目业绩,加1分,本条最多加2分; (3)本项最多得10分。 |
|||
2.2.4(2) |
技术部分 |
10分 |
项目实施组织和措施 |
2分 |
项目实施组织和措施方法好,程序清晰,措施合理的得1.8(不含)~2.0分;较好的得1.6(不含)~1.8分;一般的得1.6分。 |
设备与系统 |
2分 |
设备性能可靠,系统数据采集真实、传输及时、存储安全、反馈有效,合理的得2.7(不含)~3.0分;较好的得2.4(不含)~2.7分;一般的得2.4分。 |
|||
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
2分 |
质量保障措施有效,进度安排,合理的得2.7(不含)~3.0分;较好的得2.4(不含)~2.7分;一般的得2.4分。 |
|||
工期承诺 |
4分 |
满足本项目工期4个月得基本分3.2,满足4个月基础上承诺每提前一个月0.4分,最高0.8分,本项目满分4分,提供承诺函,本项最多得4分。 |
|||
2.2.4(3) |
评标价 |
7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本项目F=70;E1=0.6;E2=0.5。 其中:F是投标价所占的评分满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9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最低得零分。 |
||
2.2.4(4) |
其他因素 |
0分 |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委员会成员数量大于或等于7名,则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值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2、总分保留小数点后9位,小数点后第10位“四舍五入”。 |
1. 评标方法
******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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