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财政局************办事处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办事处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00
******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街道政府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下称“原合同”)现双方就原合同第四条第12点第2小点 服务费用 条款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情况如下: 一、原合同第四条第12点第2小点 服务费用:服务采取包干制,凭乙完税发票,由甲方签署付款凭证,办理付款手续。本合同服务费用为:¥******.00元/年(每年人民币叁佰壹拾贰万元整),¥260000.00元/月(每月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有限公司******银行宝安支行账号:************5794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原合同第四条第12点第2小点 服务费用变更如下:根据区域政策变更要求,将原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标总金额下调 5%,调整时间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8月 31 日(共计 8 个月)。服务费下调前总金额为 ****** 元/年,每月:260000 元;下调后金额为 247000 元/月,总金额为为 ****** 元/8 个月(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柒万陆仟元整)。原合同开户名、开户行、账号不变。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区域政策变更要求,将原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标总金额下调 5%,调整时间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8月 31 日(共计 8 个月)。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1月26日至2025年02月08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人民路4247号
传真:
******财政局
******街道龙华广场三路与清泉路交叉口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24楼
联系电话:075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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