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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天台县里石门水库事务中心红旗渡槽槽渠和槽身砌石修缮保护工程项目(重新招标)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浙江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浙江
源发布时间:2024-12-26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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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事务中心红旗渡槽槽渠和槽身砌石修缮保护工程项目(重新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6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PM-2024-04(2)      

项目名称:******事务中心红旗渡槽槽渠和槽身砌石修缮保护工程项目(重新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浙江省天台县红旗渡槽水利工程始建于1977年,位于白鹤镇,西起新楼村,东至溪东村,变截面悬链线浆砌石拱结构,全长797.5米,渡槽大拱拱带和槽身分别以苍南绿色条石及大地林产的浅红色岩材砌成,槽身顶部盖板为混凝土构造,外侧混凝土圈梁,盖板上方栏杆和望柱均为钢筋混凝土构造。现对其进行修缮保护。主要内容包括:漕渠防水、注浆加固、植物清理、表面防水加固防潮实验、渗漏点位勘察、槽身砌石外鼓情况勘察、砌石风化情况检测、砌石成分分析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不超过90日历天(需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天数),须在2025年4月15日前完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型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满足)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同时具有国家文物局(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提供)
(3)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提供)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且牵头人须具有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合同段投标。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6日2025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1月06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电子交易情况说明:
(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电子交易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
(2)磋商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
(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短信验证码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
(5)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备份响应文件1份(接收人邮箱:******,接收人:马工,电话:******),备份响应文件可以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XX单位备份响应文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备份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愿提供,磋商文件不作强制性要求;如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当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响应文件而失去响应资格)。
(6)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响应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8)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温馨提醒:供应商应提前上传,以便在上传时遇到技术问题,有充足的时间请教平台的技术人员。
2、请供应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办理磋商事宜人员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并保证其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
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后下载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或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
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提起投诉。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扣除评审优惠政策;依法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实施的相关规定。
6、不见面磋商
本项目磋商环节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并采取钉钉群 交流模式辅助磋商。已依法获取磋商文件并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请通过钉钉(DingTalk)软件搜索群号******2095进入本项目专属交流群,代理机构将依据供应商所发送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进行人员身份确认,审核入群时间为响应文件开启前30分钟内。若供应商未及时加入本项目钉钉群的,视为认可磋商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提出异议。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事务中心        

地    址:******街道人民西路14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庞正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宏        

质疑联系方式:0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乳泉路826号荟鼎智创中心10幢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丹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张少华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局

地    址:天台县飞鹤路189号

传    真:

联 系 人: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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